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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名称:《价值工程》
主管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河北省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国际刊号:1006-4311
国内刊号:13-1085/N
邮发代号:18-2
责任编辑:张崇
咨询电话:18132119945
投稿邮箱:vezzs02@163.com

原创作品选编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Highway Engineering Bidding Management under the Bill-of-Quantity Model

吴明燕 WU Ming-yan
(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昆明 650501)
(Yunnan Asphalt Fuel Reserve Support Center,Kunming 650501,China)

摘要:从2003年工程量清单开始在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中使用,清单计价已成为招投标中广泛使用的计价方式,本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现状进行分析,探讨清单模式下招标人的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措施。
Abstract: From 2003, the project quantity list is used in the bidding projec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 China. The list pricing has become the widely used pricing method in bidd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bill-of-quantity model and the bidding situation under the bill-of-quantity model, and discusses the bid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tenders of highway engineering under the bill-of-quantity model.
关键词:清单模式;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
Key words: list model;highway engineering;bidd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23-0071-02

0  引言
从2003年工程量清单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始使用到交通部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我国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已渐渐趋于完善,清单模式也已渐渐取代传统定额模式,成为公开招标的各类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主要的计价模式。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具有统一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规则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的特点、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己的实力并考虑各种可能风险后填报的包含管理费用、利润及税费在内的综合单价及工程总价。相较于传统的定额模式,清单模式的特点主要有:
1.1 有利于量价分离,风险分担
量价分离是指清单的工程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并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清单综合单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编制价格并承担一定的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有效的实现了风险分担。相比传统施工图预算定额模式由投标人包揽大部分“量”和“价”风险的不平衡风险承担方式,清单模式提高了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及投标效率。
招标人或者招标人聘请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按统一的要求及招标人实际需要,尽可能真实、准确描述拟建项目的特征及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需承担清单的缺项、漏量的风险。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水平及市场价格行情,对项目的施工成本、可获得的利润空间进行分析,优化人材机要素的配置,统筹考虑施工方案,确定适合的综合单价和总价。投标人自行承担工程实施的成本与利润空间等“价”的风险。
1.2 统一的计量及计价规则,有利于公平竞争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采用了统一的项目编号、名称、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平等的竞争平台,同时也避免了传统定额方式招标中不同投标单位的计算人员对招标文件理解各有差别、工程量计算结果各不相同等原因,致使报价结果出入较大的现象。
1.3 投标人自主报价,有利于市场有序竞争
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投标人自己填报,采用的报价方法和技巧由投标人自己确定,可以让投标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投标中展示投标人自身企业的实力。
另外工程量清单的竞争报价性质,可促使投标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才能在参与竞争的投标人中脱颖而出,使优质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使没有能力的空壳公司、挂靠公司退出市场,投标人优胜劣汰中不断成长,从而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
1.4 有利于招标人投资控制和费用结算
传统的施工图预算定额模式下,因变更、索赔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往往不能及时得到反馈,当等到竣工结算看到投资费用严重超过合同价时,才吃惊于由少集多细微的变更签证对项目投资产生的不利影响。但此时常常为时已晚。
而工程量清单报价是由每个施工项目的综合单价组合而成的总价,在设计及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可以快捷方便的查找到对应的综合单价,使费用变化一目了然,招标人可以快速的根据费用变化情况来决定是否改变原工程内容及施工计划,便于招标人控制总投资。同时,招标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很容易的确定、对应工程进度的施工费用,便于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及核算结算费用。
2  清单模式下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选择不合理
目前招标文件普遍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是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及最低评标价法。
实际工程实施中,合理低价法是最为常用的评标办法。但不是所有项目都是适用于这种评标办法,对于技术要求较高、清单项较多或者设计深度不够、现场施工条件较复杂的项目来说,合理低价法是弊大于利的。一方面,合理低价法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措施及人员配置并没有具体的评判及打分,技术措施及管理措施较好、综合实力较强的投标人并未在评审中显示出任何优势,而一些实力一般的投标人则因商务报价较低往往更容易中标。另一方面,因法商务评审的条件限制及工程量清单模式的特点,投标人如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报价,将对招标人的总投资控制非常不利。
2.2 清单编制质量不高
在实施过程中,会发现许多工程量清单漏项、缺项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恰恰是招标人认为本应该是包含在招标清单中的内容。招标人也常常为此感到困扰,甚至与中标人发生纠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清单编制人员数量计算不准确、清单包含的特征及内容描述不精确、实际经验不足、一些图纸没有标注但按施工流程应考虑在清单内的施工内容没有考虑进去而造成的。另一方面是设计图纸深度不够,或者招标人提供给清单编制咨询机构的相关资料的不完备而造成的。
2.3 合同文件缺乏针对性
许多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都是按照合同范本进行执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文件编制机构常常是套用其他项目的招标文件局部修改而成,很多合同计量支付、价格调整、材料检验试验、工程变更、违约责任、担保保险等重要条款的约定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并不符合,造成招投标完成后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时有需要对招标文件合同大量修改,甚至有的条款受到投标文件报价及技术措施的制约,即使在合同谈判是采取了补救的措施,仍然会给招标人带来不利影响。
3  建设招投标管理控制的措施分析
3.1 完善招标文件,确定适合的评标办法
在招标文件编制中,根据拟建的公路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业绩及管理人员要求,并选定适合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常用于特大桥和长大隧道工程等技术复杂项目以外的大部分公路工程;如果使用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一些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时,需要选择这些机构认同的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综合评估法虽然评标过程比较复杂,但对于施工技术复杂,施工内容多的项目来说,却比较有利于招标人选择综合实力较好的投标人。
3.2 选择优秀的造价咨询公司,提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质量
造价咨询公司的综合实力、资质等级和编制人员业务水平直接决定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质量,选择一家优秀且有实力的造价咨询机构有利于提升清单质量。
另外,招标人需积极参与到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当中,清单编制前提供明确的招标范围和施工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以及对后续施工可能出现变变更的一些情况进行预留。清单编制后认真复核清单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要,是否需要增加内容,尽量使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内容覆盖整个工程施工内容,减少缺项、漏项。
3.3 做好中标文件的回标分析
中标文件回标分析是对评标环节中的清标工作延伸和细化,它与清标工作有联系也有区别。清标发生在评标中,重点在于审查投标人的响应性、符合性情况及查看投标人是否有技术错误。回标分析是在评标结束确定最终的中标施工单位后,签订合同签前,从分部分项费用、措施费用及投标总价等方面将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进行对比分析,辩证的判断其报价的合理性,发现评标过程中时未能及时发现的问题,排除其不合理的地方,减少不平衡不合理报价给招标人工程总价控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回标分析中发现的问题,招标人可在合同谈判前提出,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由投标人对其不合理单价进行调整修正,并将回标分析报告以及调整后的投标清单综合单价、材料单价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为后续的施工结算提供依据。
3.4 细化合同条款
随着清单模式的实施,施工合同也渐渐从传统施工图预算定额常用的总价合同,向清单模式的特有的单价合同的转变。在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合同条款进行细化,不但需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费用包含内容,招标人及投标人各自承担的风险范围,工程材料及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及幅度,工程保险及担保内容,工程费用支付方式、结算方式等合同重要条款,还要确定招投标人、中标人及相关参建单位各自的责权义务,违约及索赔内容,使后续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有条可依,有据可查。
4  结束语
招投标阶段是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做好招投标管理工作,对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及施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本文探讨的几点管理措施能够对招标人招投标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党卫星.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及控制要点[J].经济·管理·综述,2018(8):160-161.
[2]魏玉秋.政府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8):103-105.
[3]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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